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,切实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,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,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国资委)决定公开征集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资格条件
(一)遵规守法,诚信勤勉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(二)熟悉企业经营管理,了解任职企业相关业务,熟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及规则;
(三)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、风险防范能力、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;
(四)具有10年以上的企业管理、资本运作、财务审计、公司治理、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工作经验,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、经济、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,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;
(五)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;
(六)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从业资格,年龄在68岁以下;
(七)身体健康,有足够的时间、精力履行职责;
(八)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征集程序
(一)人选推荐。可采取组织推荐、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市国资委报名,并填写报名表。
(二)资格审查。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。
(三)人选评审。由市国资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,确定拟选录人员。市国资委对拟选录人员公示5天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选聘为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。
三、报名应提交的材料
1、《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》一式三份(贴二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)。
2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。
3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4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
5、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(3000字以内)。
6、由单位或机构推荐的,在《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》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(签字)。
在职人员兼任外部董事的,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,事先征求主管部门意见,并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、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。
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。
四、报名时间和方式
1、报名时间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。
2、报名方式
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。
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上午8∶30-12∶00,下午14∶30-18∶00到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(盐城市新都路16号804室)报送材料;如需要电子文档,请登陆“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”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jsycgzw.gov.cn/)在“通知公告”栏目中下载。
附件:1、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.xls
2、盐城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(试行).doc
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2017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