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行政府人才开发职能,策划组织人才重大活动,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项目。
(1)负责全市人才开发的政策制定。
(2)负责全市人才重点活动的策划组织。
(3)负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的日常工作。
(4)承办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项目组织实施工作。
(5)承办市创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(6)负责省“六大人才高峰项目”申报、配合做好省苏北急需人才补助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(7)承担双创和领军等高层次人才的服务工作。
(8)负责区域人才合作交流工作。
(9)负责全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制定工作。
(10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